安全月年年搞,核心在于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規范日常的安全行為,糾正員工的習慣性違章,有效地遏制事故的發生。這樣,才能達到安全月應有的目的,但是現在的安全生產月被淹沒在形式主義的大潮中。
誠然,安全生產,宣教當先,只有意識上升了,才有行動上的作為,畢竟思想是行動的指南嘛。可是,如果把安全生產月當做一場簡單的宣教運動來做,那么安全月的辛勤付出,最終也是收效甚微。
個人的安全意識、企業的安全管理、政府安全監管,從來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從來都不是說,這個月我好好進行人員的安全管理,就不會有事故發生。安全管理是一個系統問題,中國化工行業的安全問題長期處于一種安全管理理念落后、安全管理體系失效、安全管理機制匱乏、安全文化產業缺失的狀態而不自知。
我們一直以來都過度相信安全監管的力量,認為只要監管到位,企業就不會發生事故。這句話在以前可能是幻想,現在是個夢想,有的單位希望應急管理部的專家現場指導,想得到確認的也只是看看最終提出的改進建議或者意見是不是最終版,每個企業的背景不一樣,行業不一樣,想要解決的問題也是不一樣。
所以每次事故背后的指向,基本都會涉及“安全監管不到位”。發生事故都會講企業安全人員問題,追究監管部門的缺位,綜合看所有行業管理也只有安全生產是這樣的。
其實,安全管理的關鍵是如何引導各類責任主體做好自律,自律落實到行業、屬地、企業三個層面:行業要管好安全、屬地也要管好安全、企業要管好安全。只有當自律做不好,才需要監管。而高質量的監管是要把握好分寸和界面,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監管過度。
所以說,安全月跟事故的發生頻率其實沒有必然的聯系,事故的發生是各方面因素的系統影響,從來不是靠政府監控、企業管理、員工培訓等單個因素能直接影響的。
1、安全是科學的范疇,其實事故也一樣,甚至比“安全“更加科學。事故只不過是科學的破壞性試驗的無限次地重復。只要違背客觀規律和自然科學,事故就會發生,擋都不擋住!
2、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不發生事故就是“偶然”,發生事故才是必然事件
3、一個地方政府轄區內是否能夠實現安全發展,取決于轄區內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預防能力,所以搞好安全工作的發力點在企業
4、一個企業要想實現安全生產,取決于企業在安全系統化管 理、資源投入以及企業員工的安全素質與能力。
5、不論對政府還是企業,“安全沒有捷徑“。政府不從頂層設計解決問題(立法——培訓——執法——應急),走”搞活動"、“抓運動”、“發文件”等的“捷徑;企業不從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入手(系統——資源——機制—一應急),靠“被動安全”、靠僥幸心理”、靠“事故教訓"等的“捷徑”,永遠不能實現安全發展、科學發展。
信息來源:興園化工園區研究院